2025年复审无效十大案例之:“一种钨锆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专利申请复审案
TiPLab 木桃
2026-08-19

本案主要涉及人工智能(AI)大语言模型生成的答复内容能否采信的问题,合议组认为,AI 大语言模型给出的答复仅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创造性评判的直接依据,更不能据此得出法律适用的结论。本案对于规范 AI 大语言模型作为辅助工具在专利申请与审查中的合理使用具有一定指导意义。

涉案专利申请名称为“一种钨锆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专利申请号为ZL202010182089.3, 本案复审请求人答复复审通知书时,针对创造性问题,在意见陈述书中插入人工智能(AI)大语言模型生成的答复内容,主张以此为依据证明现有技术中不存在技术启示。经审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第1927206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驳回复审请求。

合议组主要结论可以概括为:AI可以作为专利申请和审查中的技术理解、检索及论证辅助工具,但其输出受模型、数据和提问方式影响,无法可靠还原申请日时的现有技术及本领域技术人员认知,因此AI输出本身不能作为创造性判断的直接依据。判断专利申请是否符合授权条件,应当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以及《专利审查指南》的相关规定,严格站位所属领域技术人员。

换句话说,AI可以使用,但其答复内容仅能作为辅助参考,不能代替专业法律人员作出法律判断。其中,对于AI提供了明确引用出处的原始文献,应进一步核实并结合原始文献进行分析说明;对于AI未提供明确引用出处的答复内容,由于其真实性尚需验证,通常难以据此支持当事人的事实主张

案件背景

本申请的技术方案主要涉及钨锆合金的金相制样,包括取样、磨制、金刚石粗抛、三氧化二铬细抛、硅溶胶最终抛光等步骤。

实质审查部门认为,权利要求1-3相对于对比文件1、对比文件2以及本领域常规技术手段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因此驳回申请;申请人随后提出复审。

其中,对比文件1公开的是“钨镍铁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而本申请针对的是“钨锆合金”。申请人的一个核心抗辩是:两种合金在成分、性能和金相特征上均存在差异,因此不能当然认为钨镍铁合金的制备方法可以直接用于钨锆合金。为支持这一点,申请人在复审意见中专门展示了人工智能豆包搜索结果,用以证明将钨镍铁合金的金相制备方法用于钨锆合金是非显而易见的。

合议组关于“AI输出结果”的判决要点

AI输出只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创造性的评判标准

合议组明确指出:人工智能给出的建议受到“提问方式、算法、搜索来源和大数据模型”等条件限制,因此仅能作为参考,不能作为创造性的评判标准。

不能只看AI最终给出的结论,还要看其实际分析内容

申请人提交的AI回答虽然得出了“不太容易直接用于钨锆合金”的结论,但其实际上分析了两种合金的材料特性差异,并指出针对两种合金的具体方法不适于直接混用。合议组认为,AI实际上并没有否认金相制备方法本身具有一定通用性,以及对于钨锆合金具有可适用性。

合议组进一步认为,两种材料特性的差异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是公知的。本领域技术人员把某种金相方法应用到另一种钨合金时,本来就会根据材料差异调整实验参数,这种适应性调整无需付出创造性劳动

即使技术人员需要进行不少试验和参数优化,甚至需要“大量重复性劳动”,只要这些属于根据样品、抛光效果和分析要求进行的常规调整,就不当然构成创造性劳动。

同一个问题,不同AI甚至可能给出相反答案,不能据此判断创造性

合议组也使用了目前常用的AI软件,豆包和DeepSeek,进行了相关搜索,却得到了与申请人提交AI结果“相反”的结论。这也印证了AI 通过学习可以向用户展示有关原理的知识,但并不能可靠地判断创造性的有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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