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氏与斯坦福大学等主体关于ctDNA检测技术的商业秘密纠纷
TiPLab 木桃
2025-07-24

7月16日,根据加州北区法院的裁定,法院驳回了罗氏对斯坦福大学的商业秘密侵权指控,但拒绝驳回罗氏对斯坦福大学三位教授与 Foresight 的多项指控,包括:商业秘密指控和合同违约等。

2024年7月1日,罗氏起诉斯坦福大学、三名前顾问(即,斯坦福大学的三名肿瘤专家)、和他们创立的公司Foresight Diagnostics,指控其盗用罗氏的商业秘密(5:24-cv-03972)。

这三位前顾问分别是斯坦福大学的肿瘤学家Maximilian Diehn、Arash A. Alizadeh和David Kurtz,他们在罗氏工作期间于2020年创立了Foresight Diagnostics 。这三位教授涉嫌盗用罗氏有关某些类型癌症检测和监测方法的商业秘密,并与斯坦福大学开发了一项竞争技术,斯坦福大学已将该技术授权给 Foresight 进行商业开发。

案件事实背景

Diehn 博士和 Alizadeh 博士最早开发了 CAPP-Seq,一种用于分析血液中循环肿瘤 DNA(ctDNA)的新型 DNA 测序方法。

2013 年 3 月,斯坦福大学提交了涵盖 CAPP-Seq的美国临时申请 61/798,925(“’925 申请”),并将 Diehn 博士和 Alizadeh 博士列为发明人。

2013 年 10 月,Diehn 博士和 Alizadeh 博士成立了 Capp Medical(CappMed),以将 CAPP-Seq 技术商业化。

2014 年 4 月,斯坦福大学授予 CappMed 对 ’925 申请的独家许可(“斯坦福协议”)。根据斯坦福协议,斯坦福大学、Diehn 博士和 Alizadeh 博士获得了 CappMed 的股权。

2015年,罗氏收购了 CappMed,包括所有与 CAPP-Seq 技术相关的专利权、商业秘密和专有技术

收购之后,罗氏聘请了 Diehn 博士和 Alizadeh 博士为顾问进一步开发 CAPP-Seq 技术,并签订了为期两年的竞业协议和咨询协议。David Kurtz 博士则在罗氏兼职开发 CAPP-Seq 技术,并签订了专有信息和发明协议。

2020年5月,Diehn 博士、Alizadeh 博士和 Kurtz 博士在罗氏任职期间,共同创立了 Foresight 公司,并开发与之竞争的非侵入性癌症检测和监测技术—“PhasED-Seq”。罗氏公司声称,这些教授在受雇于罗氏公司期间获取了公司部分或全部商业机密,并将其用于开发该竞争技术。

斯坦福大学已提交十多项与癌症检测相关的专利申请,将 Diehn 博士、Alizadeh 博士和 Kurtz 博士列为发明人,并将这些专利独家授权给 Foresight

诉讼过程

2024年7月1日,罗氏向美国加州北区地区法院和特拉华州地区法院起诉并于同年11月提交了一份修改后的诉状,指控内容包括:盗用商业秘密、合同违约、不正当竞争、专利权归属确认等。

2024年12月16日,Foresight 公司、Diehn 博士和 Alizadeh 博士、Kurtz 博士以及斯坦福大学分别提交了驳回动议

2025年7月16日,法院就上述动议作出裁定,罗氏对斯坦福大学的商业秘密指控因缺乏证据而失败,对三位教授和Foresight的商业秘密指控成立

其中,在 Foresight 的驳回动议中,Foresight 提出了几项支持驳回诉讼的论点,包括:已过诉讼时效、未能构成有效的商业秘密主张和专利权权属的宣告性判决请求。法院认为:

1) 罗氏的商业秘密侵权主张未超过诉讼时效。

2)罗氏提出的商业秘密盗用指控是合理的:

3)罗氏已就有争议专利申请的所有权提出了合理的宣告性判决请求。

在斯坦福的驳回动议中,法院认为,罗氏未能对斯坦福大学提出合理的商业秘密盗用主张,其中,法院提到,虽然斯坦福公开宣布 PhasED-Seq 建立在 CAPP-Seq 的技术之上,这并不意味着其“公开承认”斯坦福知道 PhasED-Seq 是使用罗氏的商业秘密开发的。不过法院认为罗氏就有争议专利申请的所有权提出了合理的宣告性判决请求。

该案提示高校研究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特别是研究人员作为高校从业者、企业顾问和公司创始人的多重角色中,如果发生商业秘密纠纷,则高校本身可能不是首个责任主体,但是研究人员本身和其创办的公司则需要承担更多法律后果。因此,在技术转化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协议或合同中保密和知识产权相关的条款,做到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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